民族音樂學中的普同性比較觀

以戲曲音樂為例


初稿:
音樂學理論與方法一•期末報告
教師:顏綠芬教授
第二版1995.1.16
網路第一版1997.2

一、前言

從比較音樂學到民族音樂學,學術界對於「比較」一詞,似乎總是 "又愛又怕" ——自Guido Adler 建構音樂學之始,其意圖比較世界各 種音樂以做總體分類,到Jaap Kunst等人壓抑比較觀,將此學科改名為 民族音樂學,以及為數更多的,在未明示或不自覺的情況下,使用到「 比較方法」的學者——究竟在民族音樂學的發展過程之中,各學派對於 比較觀有著怎樣的議論及定位?其與許多社會、人文科學中的比較觀, 又有什麼相似或不同之處?在實際研究時,比較方法又起著怎樣的效能 ?這些問題,都是我選定本文題目的動機。

與「比較觀」有關的「普同性」(universality),也是民族音樂 學中的一個重要議題。各民族的音樂之間,是否有著基本的類似性?普 同性的意義或成因為何?其與人類學、語言學的學說發展,又有著怎樣 的牽連?這也是本文所欲加探討的。

本文主要的閱讀材料為Bruno Nettl 所著 " The Study of Ethnomusicology " 書中的第三章到第五章(pp.36-64),其標題分別為「 普同的語言」、「非普同的語言」、「蘋果與橘子」。三、四兩章可說 是對普同性的辯證,第五章則討論「比較觀」的衍變、方法、目的.... 等等。

我除了略述該文中的要旨,並提出個人的意見之外,亦將實際地以 「戲曲音樂」為例,看看這些比較觀點及普同性的探討,用來對付中國 各地的諸多劇種的戲曲音樂時,會得到怎樣的印證,或者,有什麼特別 的結論。

也就是說,本文不只是在探討理論性的問題,而要進一步以熟悉的 民族音樂實例:戲曲,來對這些相關的方法、觀念,做一點具體的檢驗 或應用練習,一方面避免使本文流於空泛的議論,一方面也希望對地方 戲曲的「跨劇種比較」等方法,略做整理並提出一些想法。本文中,第 二、三章分別整理重述Nettl 書中,關於普同性與比較觀的一些探討, 第四章則以戲曲音樂為例,檢驗普同性的問題,與比較觀的應用。

二、普同性與非普同性

(一)觀念的源起及辯證式的衍變

各民族的音樂之間,是否具有普同的(universal )性質?看待這 個問題,在民族音樂學的興起,與該學科的發展過程中,在態度上先後 有幾次轉變,這種「普同→非普同→普同」的正反觀念交替,我把它稱 為「辯證式的衍變」。以下就Nettl 文章所述,為普同性觀念在民族音 樂學中的發展,作一個簡單的回顧。

在十九世紀末「文化史觀」音樂學者的觀念中,世界音樂被看作是 一個整體,由一個文化圈逐漸向外傳播、進化,而以西歐經典音樂為最 高成就。音樂文化史觀一直持續到世紀初,如 Wundt(1911)指出,許 多原始民族音樂有些共同的特徵:皆使用大小二度、三度音程,與西方 音樂相似云云。這樣的說法,的確吸引了一些當時的或後繼的研究者注 意,但在比較音樂學及人類學強調各文化的岐異性之際,這種帶有以西 方音樂為主導色彩的普同性,常被認為是以本族中心主義的音樂觀,去 看待各民族的音樂所得到的,似是而非的結論。Nettl 提及他在研究所 時的期許: "發掘各民族音樂的歧異性,並視之同樣有價值" ,可以說 明許多民族音樂學者對於普同性的壓抑態度,也就是把世界音樂中,各 民族有其相異的音樂型態、體系、功能等,視為其可貴之處。在民族音 樂學的先驅Hornbostel、Sachs、Herzog、Kunst、Merriam、Hood 等人 為該學科奠定理論方法時,音樂的「非普同性」是個共同的根本觀點。 Nettl 把二十世紀上半業,人類學與民族音樂學著眼於各文化的歧異性 ,比喻為對「本族中心主義」的backlash(後座力、激烈的反作用力) 。輕率的推廣(facile generalization )甚至被譏諷,或被認為那是 不道德的!

四○年代的民族音樂學,大多傾向把音樂視為非普同的語言,但在 六○年代之後,關於普同性的討論又熱絡了起來,這個轉變,似乎與當 時語言學及人類學的趨勢脫不了關係。語言學方面,Chomsky 提出,人 類各種語言有共同的深層結構。人類學方面,Levi-Strauss提出,所有 神話的結構,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如同各民族的風俗習慣,都是涵蓋著 人類的基本需求。這位符號學的大宗師特別喜歡用音樂來作比喻,認為 瞭解西方音樂可以提供對世界音樂的整體認知,就如同印第安的神話能 夠提供「神話」此一概念的瞭解。這種說法較的背後有個偏向生物的觀 點:所有的人腦,都有相同的構造及機制。

總之,民族音樂學再度轉而尋找人類音樂的普同性,有著學科發展 過程上的必然性,也就是說,民族音樂學要從「本族中心主義」的爭論 中解放出來,從改革的中途站,蛻變成為自主的學科,故企圖追尋較全 面的、整體的音樂觀。

(二)非普同性

Universality一詞,在物理學上常與homogeneity 通稱,有「均勻 、對稱」的意義,這使我想到普同性在應用上的一個具體問題:人類學 家常以一個聚落的徹底研究,去瞭解更大範圍的通則現象;民族音樂學 家常以少數人所敘述的音樂曲目,來瞭解全族或該文化的樂種。這樣的 做法,先決條件是:一個種族或音樂文化,其下的各個聚落或各個次文 化,彼此之間的差異很小。常久以來,民族音樂學家相信,族群內的每 個人,有著齊一的(homogeneous )音樂經驗(Nettl 1983:47 );基 本上任何人都應該通曉該文化中所有的民歌、童謠、祭儀音樂等曲目, 但Nettl 馬上指出,在很多的例子中,這樣的推廣常常是不成立的。這 個教訓指出,普同性即使在局部的研究,便已經有實際應用的困難,更 遑論世界觀的普同性了。

Nettl 談到非普同性時,花了許多篇幅在討論,一個音樂文化的內 部,有齊一的核心(homogeneous core)作為主流,另有一些 "非普同 " 的旁枝,這些各不相同的旁枝,有自己的成因、內容、風格。最後, Nettl 提及兩種看待這類 "非主流" 音樂的觀點:第一種是認為社會中 可習得許多的音樂,成為雙重、三重,以至多重音樂語言並存的文化, 第二種是把它視為單一音樂體系的擴張,傾向於認為音樂體系無內在結 構。

以上關於一個音樂文化內的非普同現象之討論,我很喜歡以南管與 北管來作比方。對台灣傳統音樂頗有研究的呂錘寬老師,曾在課堂上提 出一個觀點:南管與北管,都是集合名詞,都是音樂系統,也就是說, 其下分別涵蓋著許多的樂種(劇種):南管吸收明、清代聲腔(如崑腔 、青陽腔、弋陽腔),已融入南管的整體風格中;而北管廣納崑腔、皮 黃、吹腔、秦腔等等,各自保有其音樂型態及曲目。故南管與北管的內 在結構,一個比較統一,一個比較分歧;南管像是「化合物」,北管像 是「混合物」。

這個說法,雖然明示了非普同性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種音樂中「 化合物•混合物」內在結構的分野,並不是像物理化學定義一般地絕對 ,而只是個相對的觀念,研究南管的學者王櫻芬老師特別指出,有關音 樂體系之內部結構劃分,關鍵在於聽者,由於其瞭解之深淺,可察覺不 同層次的非普同性;在熟知南管音樂體系的人聽來,可以區分出局外人 聽起來與一般散曲相似的【崑寡北】,有迥異的音樂風格。

三、比較觀

(一)觀念的源起及辯證式的衍變

Guido Adler 在建構音樂學的各個分支時,在系統音樂學的第四項 「音樂學」之下,指出要為民族志的分類目的,將世界音樂做檢驗並比 較。

比較各民族的音樂,這個潮流深深受到當時人類學的影響。從文化 人類學誘發比較音樂學的興起以來,大致上人類學的發展趨勢約先於民 族音樂學十到二十年。十九世紀末,人類學熱衷於比較研究,為的是要 重建人類的文明史,語言學家也意圖經由比較,得出各語系的淵源關係 ,有趣的是,音樂學家做比較,常常是為著解析式的理解,不一定要指 向追溯歷史。

即使「比較」一詞,先後受到多人的批評,但比較的觀點及方法, 仍然是這些批判者(如Hornbostel)及其追隨者的研究基點甚或潛在目 的。

Blacking雖然指出浮面比較的危險性,但由下面一段話看來,他所 不是反對比較觀,重點是好的比較或膚淺的比較。

統計式的音樂分析,可能顯示出兩種文化中的音樂相當不同, 但....進一步分析後,可能揭櫫兩者在本質上的一致,只是在不同 的文化中轉譯成不同的 '語言' ....(1966)。

二十世紀開始,人類學轉向特定區域深入的民族志研究,但到了五  年代之後,比較觀又逐漸盛行。

(二)、比較的目的與應用

在比較心理學、比較法律學、比較文學等學科中的比較方法,多指 著特定的研究方向,而民族音樂學中用到的比較觀,態度上是綜合而不 固定的,視不同的研究範疇及議題而定,這裡可以代表性地一提的,是 Merriam 所說: "「比較」必須在一個總的研究中,擔負著某種問題而 為之。"

雖然一般意味下的比較,應兼顧到相似處與不同處,但從許多研究 成果來看,民族音樂學者顯然偏好著墨於「相似處」的比較研究,這也 與「普同性」的探討有關。

民族音樂學之使用比較方法,與人類學在許多精神或目的上是一致 的。Lewis 綜覽了許多的人類學論著,歸納出做比較的目的,很值得參 考:

  1. 建構各文化間一般性的準則或規律。
  2. 記錄一個現象在不同文化中的多種變貌。
  3. 瞭解某些文化形貌的分布情況。
  4. 重建文化史。
  5. 檢驗從西方文明推衍出的假說。
  6. 檢驗從非西方社會推衍出的假說。
Lomax 的 cantometrics 探討文化因素對歌曲音樂風格的影響,可 算為驗證假說所做的比較。

民族音樂學之使用比較方法,另有一個方向:再研究(restudy), 這樣的研究常常以現代的田野資料,與早期的旅行者之記錄做比較。在 亞洲,這種對過去及現在的比較,常隱藏於對歷史的研究之中,而不系 統性地引用比較方法。

一個最近的潮流,是針對一個音樂文化或一個樂種、一個曲目做比 較,找出其「規範」(norm)及「逸軌」(逸出常軌;deviation)。在 演奏及即興的研究中,可以比較不同藝人,或是比較同一個人的不同次 演出。

四、中國地方戲曲系統中的普同性與比較問題試探

(一)定義研究範疇
選擇中國地方戲曲系統作為研究普同性與做比較的對象,有幾個理 由:
  1. 由於各劇種的接觸多、淵源深,可避免「比較不相干的東西」 的非議。
  2. 現存漢族的地方戲,劇種多達三百種(註一),就探討普同性 或歧異性而言,數量上十分充足。
  3. 筆者對於台灣戲曲有一定的接觸,可掌握一定數量的劇種之音 樂,可避免「未充份瞭解便開始比較」之譏。

    接下來是定義範疇的問題。民族音樂中 "何謂音樂?" 的老問題, 直接關係普同性探討的寬嚴;音樂的定義取得越寬廣,普同性就越窄。 Nettl 提到普同性的第一類型時,提到定義的難題: "我們所不斷碰到 的,定義音樂的眾多困難,使有意義的普同性檢驗根本不可行,除非是 在最理論性的意味底下"(Nettl 1983:39)。當「音樂」的定義都還引 起爭議時,談普同性便顯得十分勉強。

    定義「戲曲」,情形又是如何呢?以下舉出一些定義的例子。

    戲曲者,謂以歌舞演故事也。(王國維)
    中國戲劇,按照一般表演形式來說,基本上是一種歌舞劇。(周貽白)
    中國戲是歌(唱工)、舞(身段、武功)、表演(做工)、道四者同時 具備而又結合得很好的特殊的戲劇藝術形式。(歐陽予倩)

    最後一個定義已經比前兩者詳細很多,再看一個說法。

    中國戲曲是以唱、念、做、打的綜合表演為中心的戲劇型式。(張庚)

    至此,我嗅出一點循環論證的味道:唱念做打,不也是戲曲的「普 同」特徵嗎?但若把戲曲與西方戲劇或歌劇比較,則可發現這件事其實 是「非無聊」(non-trivial)的,因為:

    1. 戲劇不一定要唱歌,但在中國傳統中,戲劇等同於戲曲。
    2. 歌劇不一定要有舞容,但在中國所有的地方戲中,身段都是很重要的。
    3. 歌劇的歌、舞不一定要融合在一起——歌手不必跳芭蕾——但中國戲曲演員一向是綜合歌舞於一身的。 所以,這四個定義的前兩者,指出戲曲的範圍,後兩個定義說得詳 細得多,於範圍的界定仍然無所增損,基本原因,就是因為「戲曲」的 範疇本來就很清楚,所以有定義的無關性(independence)。在定義範 圍的多種說法下,仍能殊途同歸,意見不會相左,這樣的藝術形式,於 「定義」中就存在普同性質!這種循環論證可說是普同性「最無害的存 在」,且可據此再深究普同性的細部結構及成因。再者,這種普同性若 經由與其它(異種族)平行系統比較,也可驗證是否單純地只是循環論 證而已。

      由此可見,研究對象的選定,在普同性與比較研究中的關鍵性:一 個定義良好的(well-defined)研究對象,在定義中就存在普同性質, ,且可據此再深究普同性的細部結構及成因。雖然中國劇種分支繁多, 但定義戲曲仍比定義「音樂/非音樂」要容易得多,基本上的原因,就 是但都是從一個總的「戲曲文化」所分出的「次文化」,反之,討論世 界音樂的普同性之時,所涵蓋的範圍中,並沒有「主文化•次文化」的 結構,這導致許多方法或現象上的不同。

(二)、劇種與語言——邊界與交流的問題

戲曲這個普同性明顯的藝術,因為各劇種交流密切,倒也使邊界的 問題變得難以劃分。語言學中,探討「語言邊界」時有兩種觀點。說法 之一,是認為語言有清楚的界線,說法之二,認為語言是會逐漸互相滲 透、演變的。再看看民族音樂學界的經驗,音樂的單位(unit)常常決 定於非音樂的要素,如以同語言社群中的音樂作為一個單位,但Nettl 馬上補充,這種劃分,忽視了跨社群或跨文化的音樂滲透(Nettl 1983 :45-46)。

余從(1990:274-277)提出界定地方戲的判別要點:

....地域性,即地方戲的活動地區,主要是由語言、語音相同 ,或近似而構成的一個覆蓋面....劇種唱腔音樂及其腔調所獨具的 地方色彩,最便於人們從聽覺上判定它是那種地方戲。....

這段敘述中,可看出語言居於劃分劇種的關鍵地位;地區由語言決 定,而富地方色彩的唱腔及腔調,是在方言土語的基礎上,經過藝術加 工所提煉出的。這不得不讓我想到Nettl(1983:43)談到普同性時的語 言類比,世界上各種音樂語言,也許可視為是同一種音樂語言的不同方 言。雖然這種觀點未必適用於世界上的所有音樂,於中國地方戲曲體系 中,卻有「音樂(戲劇)方言=語言方言」直接關係,也因此,漢族語 系的三百種地方戲,類似於同語系下的各種方言,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然而「語言」並不能一舉解決劇種邊界的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是 余從所強調的:聲腔系統的影響。明、清兩代,在中國有一些戲曲聲腔 極為興盛,稱為「腔系」,其超出了方言的囿限,影響了廣大地域的地 方戲,以至在單方言的地區中,會產生複聲腔的地方戲,這許多的聲腔 ,可能吸收了在不同時期所傳入的不同方言劇種。所以,跨社群的音樂 滲透,不但在中國劇種史上很重要,涵蓋在「腔系」的觀念之中,且早 已系統性地歸納出幾個主流,如:崑腔、高腔、弦索、梆子、亂彈、皮 簧。

我認為有另一種型態的跨語言聲腔流傳,可用「唱官音戲」的邊陲 盛行(marginal survivals)蓋括。

成書於日據(1895)前後的《安平縣雜記》,記錄了當時臺南一帶 演戲的習慣:

....喜慶、普度,唱官音班、四平班、福路班、七字班、掌中 班、老戲、影戲、車鼓戲、采茶唱、藝妲唱等戲。

外來性強烈的「唱官音班」居於首位,應反映了鄉民對城市的嚮往 ,或是成為身份地位、商政勢力的象徵標幟。台灣的北管,便是異語言 聲腔流傳中,標榜「官話」或「正音」的典型例子。北管子弟堅持以非 母語的官話唱念北管,及視「唱官音戲」作為最正式、最虔敬的酬神戲 , "是一種屬於語言與權力的聯想所形成的概念" (鄭榮興1991:101) 。弋陽腔系的廣東「正字戲」亦以官話作為戲劇語言,同樣被當地人視 為比土產秧歌戲、潮劇高尚,也是邊陲盛行的例子,反之,在中原、北 方地區的劇種,便不會以「正音戲」自我標榜。

(三)普同性的內容

對於普同性的追求,可以分為兩個方面,第一是在具體的音樂特徵 上尋找共通點,第二是在觀念架構或分析方面,探討是否有可以廣泛適 用的理論方法。關於後者,牽涉到如何以固定的敘述或研究模式,去對 付眾多的樂種。

余從提到寫劇種史時的「史」與「論」問題,強調從史中抽引出戲 曲的共通點:

關於史與論的關係。劇種史,是敘述歷史發展,在敘述歷史事 實過程中,必然要揭示出發展的一些規律....寫史不能離開理論的 指導....史的寫法不是拿一個觀點擺在那裡然後用材料去論述,也 不是用什麼固定的觀點來代史....我們只要在歷史的敘述中引出一 些正確的規律,就會對我們今天的戲曲發展有現實意義(余從1990 :231)。

至於寫史的理論架構,較明確的例子,是中國大陸文化部、中國劇 協等編的《中國戲曲志》,這個空前浩大的工程,雖由各地方的專家所 分工編著,但各劇種在敘述架構上是統一的,這常使我聯想到,中國的 地方音樂能否這樣寫《音樂志》,我認為,單一地方音樂的歧異性,可 能還大於不同地方戲曲的歧異性,以至難尋一個寫音樂志的通用架構。

(四)普同性的成因或意義

關於普同的音樂特徵之存在所代表的含意,Nettl 提及了「接觸說 」:百萬年以來,大部份的人類社會,都有直接或間接的接觸,交流及 分支的結果,仍顯示出一定的普同性。

戲曲方面的「接觸說」例子,已有余從(1990:164-165)歸納出劇 種聲腔的傳播脈絡:

  1. 人口遷徙。多半因為戰亂之故。
  2. 商路傳播。貿易城鎮的商人會館中,會聘請故鄉的戲班。
  3. 「家班」調遷。官紳私人豢養的戲班,隨官員任職地調遷。

但戲曲音樂的普同性,除了「傳播」之外,還有其它原因。第一個 原因,可用喬建中(1990)的「曲牌性思維」為代表,簡單的說,就是 無名而集體的作曲文化;中國人對待戲劇中的音樂,態度較自然,戲的 搬演中「作曲」觀念多不彰顯,聲腔或配樂的發展是保守的、非革命式 的,這基本上就是「曲牌性思維」的普同表象。第二個原因是我從表演 上看出的:戲曲表演原理的普同性,限制了戲曲音樂的基本型態,例如 ,重視「亮相」的表演傳統,使點狀音響的鑼鼓樂有存在的必然性;即 興的本質,也使文武場成為有領導(頭手)的室內樂編制。反之,現代 戲曲欲去掉武場、擴增文場,必然要修改身段及消弭即興。

(五)戲曲的規律性研究與比較的目的

跨劇種比較的目的,與Lewis 所提出的人類學做比較的目的,前四 點是直接相似的,只要略做名詞替換,便成了地方戲比較研究的目的:

  1. 建構各劇種間一般性的準則或規律(中國戲曲的「普同性」探!)。
  2. 記錄同一齣戲、同一個曲牌、同一種戲曲邏輯,在不同劇種中的多種變貌。
  3. 瞭解各個聲腔、樂器、劇目在漢族地方戲的分布情況。
  4. 重建地方戲發展史、聲腔流變史。
余從另外也指出,對聲腔研究感興趣的多為戲曲音樂工作者,其對 各劇種歷史間普同性的探討,有著改革或創作的目的。(註二)

五、結語

「普同性」與「比較觀」觀念,似乎可說都歷經了「禪宗」般的辯 證式演變:在十九世紀時是在「見山是山,見水是水」階段;在比較音 樂學興起時,非普同性被強調,隨之是比較觀的 "隱性化" ,此學科也 改名為民族音樂學,此階段可謂「見山非山,見水非水」;在五十年代 ,普同性探討與比較的論述再度抬頭,則是「見山又山,見水又水」階 段。我想,「普同」與否,端視研究的對象與立論是否具有足夠的說服 力而定。「比較」亦忌諱盲目地「為比較而比較」,應視作是一種研究 手段,或瞭解的門徑(approach);經由廣泛的跨文化比較,通常可以 有更宏觀(即使不一定更 "客觀" )的視野,及刺激一些新想法,誘生 一些新觀點,我想,這應該是比較觀最 "無害" 的效用吧。

我認為民族音樂學者研究戲曲,比較方法過於薄弱,對戲曲的認知 不夠宏觀。如陳守仁等人研究粵劇,歸納出一些粵劇的特徵,其實,這 多半是各種戲曲的共有特徵,只有少數是粵劇獨有的特徵(註三)。特 徵有兩種含義,一是特別存在於某範圍內的性質,二是普遍性存在於多 種平行範圍的性質。缺乏廣泛的比較與認識,會有把這兩種意義混為一 談的危險。

由此觀之,普同性的研究牽涉到兩種比較。第一是系統內部的比較 ,以尋找規律性為目的。第二是系統外部的比較,以檢驗原系統中的普 同性,是否存在於其它的平行系統中。

普同性或非普同性,主要是研究對象的外部界線與內部結構問題。 地方戲雖然反映著地域上的文化特色,但因為有幾個腔系發揮了跨地域 的強大作用,或政治、社會等因素,使得各種地方戲的地域、語言、唱 腔、劇目的界線彼此交叉,並影響其風格特徵或功能,這使得跨劇種比 較極富挑戰性,上一節中提到的,地方戲曲中有關比較研究的幾種目的 ,都是未來值得從事的方向。

參考資料

Nettl, Bruno
  1983  The Study of Ethnomusicology: Twenty-nine Issues and
        Concepts,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陳守仁
  1988  香港粵劇研究  上卷  香港: 廣角鏡出版公司
余從
  1990  戲曲聲腔劇種研究  北京: 人民音樂出版社
喬建中
  1990  〈曲牌論〉《中國音樂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頁 319-336  山
        東: 山東教育出版社
鄭榮興
  1991  〈台灣光復後北管戲曲活動初探〉《中國民族音樂學會第一屆
        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99-104  台北: 文建會

註釋

註一:1982年《中國大百科全書•戲曲曲藝》卷載《中國戲曲劇種》條
      目的劇種統計,戲曲劇種有317種。
註二:  ....主要的任務,還在於從歷史事實中闡明戲曲發展的規律,
    以備我們今日革新戲曲時有所借鑑,....(余從1990:209)。
註三:以陳守仁(1988:14-16)回顧前人對粵劇的演出特色為例,茲將
      各人意見陳述並評論如下。
          梁沛錦提及粵劇的「特質精神」:悠久性、綜合性、地方性
   、廣泛性、革命性、時代性、創造性。我認為悠久性及革命性(
   或創造性)比較是粵劇的特質,其它為許多地方戲共有之特徵。 
        韋軒提及粵劇的「藝術特色」:
          1.可塑性大,善於吸收新的、外來的東西。
          2.音樂性豐富,新曲多。
          3.劇目多,新戲多。
          4.伴奏樂隊發展很快。
          5.詞曲比較通俗。
          我認為,第四點是粵劇最特別的,其它仍為許多「地方大戲
   」(余從1990:278)如改良歌仔戲、客家大戲等的共同特徵。
          李雁說粵劇的演出特徵是「表演方法上的高度洗煉與集中」
      ,不禁讓人質疑他有沒有看過其它的劇種。
          陳守仁總結粵劇的演出特色,為象徵性、宗教性、娛樂性、
   節日性、即興性,我認為,宗教性、節日性、即興性仍為地方戲
   的共同特徵,象徵性、娛樂性則為自戲曲誕生以來的本質。


戲曲音樂學

蔡振家的個人網頁